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关于下达2011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发表于:2011年09月23日 文章点击数:3783
各课题申报单位科研处:
经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评审,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决定,报四川省教育厅批准(川教函〔2011〕394号),你单位下列同志申报的课题已被列为“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、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——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”(见附表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接此通知后,请及时告知各课题负责人,及时组织开题,督促课题研究。
2、请将你单位接受项目经费的账号、开户行、户名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本研究中心办公室(地址:四川省达州市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楼5020办公室,邮政编码:635000,联系人:傅忠贤、徐峰、蒲小梅,联系电话:0818-2790070,0818-2790071),并开具首次拨款金额(课题资助经费总额的80%)的所在单位行政事业费收据,一并寄回研究中心,以便及时划拨课题资助经费。课题资助经费总额的15%待课题结项后划拨,课题资助经费总额的5%留存中心作为最终成果鉴定费。
3、所划拨的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,请参照《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4、请告知课题负责人认真阅读《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结题实施细则》(可在我中心网站上下载http://lqfy.sasu.cn/),并按要求进行课题研究,及时办理结题手续。
特此通知
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
2011年9月20日